中共黨員幹部開網店 算經商屬違紀

中央商情網/
10 年前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2016年1月25日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報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解讀中共黨紀處分條例,表示黨員幹部若在網路上開店,也算營利活動,情節輕給予警告,情節重則撤銷黨職。

中國紀檢監察報今天以問答形式刊文,在回答中共黨員幹部能否在淘寶網開店,或是在網路上開小店賣東西時表示,根據黨紀處分條例規定,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活動會被處分,「經商辦企業」就是其中之一。

中國紀檢監察報說,公務員法對公務員也有類似「不得參與營利性活動」的規定。

網友對此反應兩極,贊成與質疑者都有,有人說,「只要和工作利益無關,憑什麼不讓兼職?」有人說如果不准本人和家屬兼職,「靠公務員(人民幣)3000多元薪資,不貪腐怎麼養家?」

也有人表示,「選擇為人民服務,就要有所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