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事實可證 太平島是島不是礁

軍聞社/
10 年前

(軍聞社記者周昇煒南沙23日電)外交部今日晚間召開記者會對國內外媒體鄭重聲明,無論就歷史、地理及國際法而言,太平島是南沙群島最大自然生成島嶼,不但可維持人類居住,更能維持本身經濟生活,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的島嶼要件,中華民國對太平島享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賦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海域和大陸礁層的完整權利。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2至23日邀請水質、土壤、植被、法政等專家學者組成調查團,實地勘查面積0.51平方公里的太平島上自然及農業生產環境。

 外交部部長林永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立言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魏國彥等人,23日率國內外法政學者,包括陳純一教授、宋燕輝研究員、王冠雄教授、陳荔彤教授及林正義研究員等人,以及菲律賓「馬尼拉公報」專欄作家Jose Zaide、美國「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的「亞洲海事透明倡議(AMTI)」主任Greg Poling等組成訪視團,與太平島上調查團會合,訪查島上水井、天然植被、農場、觀音堂及住民遺址,並參觀太平島的太陽能光電設施、燈塔、碼頭、通信設備、南沙醫院等設備。

 登島專家、學者一致同意我國南沙太平島絕對是「島嶼」,並提出初步研究資料,佐證「島上水源可供飲用,比澎湖本島地下水質更佳」、「土壤自然化育而成,可供原生植物及農作物生長」、「天然資源豐富,物種多達106種」及「觀音堂提供駐島官兵精神寄託,墓碑證實先民活動遺跡」等4項論述,並採集樣本以利後續研究使用。

 今日訪視行程中,林部長及專家、學者們當場從島上現有水井取水試飲,證明水質非常良好;食用的午餐,也是來自島上原生或同仁種植的蔬果及豢養的家禽,充分顯示太平島本身的自然條件確實能夠維持人類居住及其本身經濟生活。

 外交部表示,菲律賓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3項的詮釋,純屬其單方觀點,不僅未獲國際法學界的普遍認同,更未獲任何國際判例支持,不足為信。

 外交部進一步指出,如果依據菲方的片面詮釋,則美國主張擁有專屬經濟海域(Exclusive Economic Zone, EEZ)的貝克島(Baker Island,不產淡水,亦無人居)、金曼礁(Kingman Reef,高潮時露出水面之面積僅0.012平方公里)、日本主張擁有EEZ的沖之鳥礁(面積約8平方公尺,極為狹小,不產淡水、無農作物、亦無人居),以及眾多不產淡水、仰賴集雨為生的島國均不得主張EEZ,牽涉甚廣、茲事體大。

 記者會上,外交部特別呼籲仲裁庭對此議題理應抱持謹慎態度,不應在未經詳查的情況下,貿然輕信菲方單方面說法,以免影響眾多國際社會成員的權益,引起不必要的紛爭與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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