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3款1.事實發生日:105/01/212.捐贈原由:為提升台灣圍棋超越國際水準,增進台灣職業圍棋在國際之競爭力。3.捐贈金額:不超過新台幣伍佰萬元整。4.受贈對象:台灣棋院文化基金會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不適用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