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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買不到了!有度數泳鏡、運動眼鏡 9月起無照不准賣

NOWnews/ 2016.01.20 00:00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有度數的泳鏡、單車護目鏡等運動防護眼鏡,未來「無照」不得擅自販售!衛福部食藥署今(20)天表示,今年9月1日起將把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納入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管理,販賣者必須取得藥商許可執照,換句話說,目前在泳池櫃檯、運動用品店等地可隨處購買的情形,未來都觸法,最高可重罰200萬。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林美智表示,歐盟和美國都已將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納入醫材管制,食藥署跟進,於去年6月3日修正「醫療器材管理辦法」,將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納入第一等級醫療器材管理,今年9月1日正式上路,不能再當一般商品販售。

納為第一等級療器材之後,不管是泳鏡、滑雪鏡、單車鏡等,只要是有度數的運動防護眼鏡,一般人通通不可以擅自販售,必須先取得藥商許可執照,如果想在網路販售,也須先向當地衛生局登記郵購買賣通路販賣及應行登記事項,違者可處3萬到200萬元。

事實上,網拍、網購、電視購物等新興通路盛行,食藥署已陸續開放體脂計、保險套及衛生棉條等醫療器材可以郵購買賣,但一般人不知道的是,只有經登記的藥商才能在網路上販售這些醫療器材。

林美智說,不少個人網拍賣家因此觸法,去年就有64件違規,其中6成都是一般上班族網拍賺外快、家庭主婦賺奶粉錢,又以擅賣隱形眼鏡最多,其次才是血壓計、耳溫槍等,民眾常在接到3萬元罰單之後才哭哭啼啼,直喊罰單都比賺的多。

食藥署強調,可用郵購通路販賣的醫療器材並不包含「隱形眼鏡」,且僅限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且具有實體店面的藥商於網路上公開販售醫療器材,民眾如透過網路通路販賣家中無需使用的醫療器材,已經違反藥事法規定。

食藥署提醒消費者,透過郵購買賣通路選購醫療器材時,應諮詢醫療人員之專業建議後,選購符合個人需求的醫療器材,且應認清產品是否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使用後,如發現品質不良,或引起嚴重不良反應,請立即通報衛福部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qms.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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