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矽:公告本公司申請之債權債務協商案,業獲債權銀行依多數決同意通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27款1.事實發生日:105/01/182.債權銀行名稱:大眾商業銀行等十一家銀行3.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之債權債務協商案業於104年10月20日獲經濟部工業局「工知字第10400948180號函」通過,並函予本公司最大債權銀行 ─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債權債務協商會議。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1)本公司於105/01/18接獲大眾商業銀行(104)眾風債發字第1050000030號函:本公司申請之債權債務協商案,相關債權債務協商會議結論業獲多數債權銀行書面同意。(2)主要會議結論為:全體金融機構之借款到期日展延一年(至少展延至105年底)。5.因應措施:本公司將繼續處理後續事宜。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