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獵人」黃安遭爆,早在2001年取得大陸身分證,落籍廣東,民進黨立委陳其邁17日在臉書說,「周一上班第一件事:請內政部好好查一查這件!」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台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台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