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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質疑介入選舉 竹檢:告誡避免觸法

中央社/ 2016.01.14 00:00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魯鋼駿台北14日電)國民黨立委候選人鄭正鈐今天質疑新竹檢方向發送文宣的派報社施壓,成為對手陣營政治打手。竹檢說,文宣若違法,不能散發,因此檢方才會告誡不得散發,避免觸法。

國民黨新竹市立委候選人鄭正鈐上午在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林奕華、副主委李明賢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並公布一段辦公室同仁與檢察官的對話錄音。

鄭正鈐表示,政治人物於公於私都應該受到選民檢驗,民進黨立委候選人柯建銘的很多資料都在媒體曝光,柯建銘的兒子在中資企業上班,也是媒體報導的資料,而被檢方查扣的文宣,引用的都是媒體報導過的資料,但檢方在選前三天「提醒」派報社發送這樣的文宣可能觸法。

鄭正鈐說,他質疑檢警似乎已經成為柯建銘陣營的政治打手,合理懷疑柯建銘「施了很多力」,讓新竹地檢署不得不配合「關心」他的文宣,有什麼事情是柯建銘不想讓新竹市民知道的?

鄭正鈐陣營公布的對話中,鄭辦同仁請教檢察官文宣是可能有違反選罷法,還是誹謗罪?檢察官回說,這要看人家提告的內容是甚麼,但又說這不是他承辦的案子;鄭辦同仁追問「那您是以檢察官身分提醒派報員,別的檢察官對犯罪嫌疑的認定標準嗎」,檢察官說,「沒有,不是,我個人的認定標準...提醒他要有什麼依據嗎?我叫他走路小心一點犯法嗎?」

林奕華痛斥,一位非承辦檢察官這樣「提醒」派報社,還反問「這樣犯法嗎」,如此介入選舉,她質疑後面是否有「影武者」。

林奕華說,選舉選到這樣是台灣民主之恥,利用司法打擊候選人,呼籲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今天去新竹要說清楚,不能濫用所有權力要勝選,「台灣的民主是這樣的嗎」。

新竹地檢署表示,承辦檢察官於當天晚間依承辦主任檢察官林鳳師指示,臨時到場處理違法文宣,但由於內部行政分案作業尚未完成,該檢察官才會認定他非承辦人,但其實後續該案確實已交由該檢察官承辦。

竹檢指出,該文宣形式上已觸犯妨害名譽罪嫌,其中公然侮辱罪嫌明顯,而毀謗罪嫌部分尚需進一步查證。

竹檢也說,整篇文宣若有一部分違法,該文宣自然不能散發,一旦散發即成犯罪,因此檢察官才會告誡不得散發,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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