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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將上路 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同步實施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6.01.13 00:00
配合證券市場將於本周五(15日)起實施個股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期交所同步實施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相關處理措施。

期交所表示,當標的證券因訊息面暫停交易時,該檔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將配合暫停交易,暫停交易期間內停止收單,暫停交易前未成交的委託單失效,之後如該檔股票恢復交易,該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也將恢復交易。

期交所進一步指出,如最後交易(結算)日遇標的證券因訊息面暫停交易時,該檔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的最後交易(結算)日將順延至次一個營業日,最後結算價即次一營業日標的證券收盤前60分鐘的算術平均價。

另外,考量證券市場個股訊息面暫停交易期間遇除權、除息交易日時不順延,且除權、除息價格與一般除權、除息價格計算方式相同,因此期交所相關股票期貨及選擇權的除權、除息契約調整生效日不順延,且契約調整方式與一般除權、除息情況相同。

期交所表示,考量訊息面暫停交易主要是為使上市、櫃公司得以充分公開或說明相關重大訊息,暫停交易期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個營業日,故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訊息面暫停交易期間,該標的證券仍可辦理抵繳保證金。

期交所指出,交易人如欲得知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暫停/恢復交易相關訊息,可至期交所行情資訊網站查詢,如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狀態欄顯示暫停,即表示該檔契約為暫停交易狀態。此外,交易人也可至期交所網站(首頁>交易資訊>訊息面暫停交易之股票期貨及選擇權),查詢其暫停/恢復交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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