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5/01/132.違規情形:金管會於104年度保險業務消費者保護事項專案檢查時,發現子公司國泰人壽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金管會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和149條第1項規定核處罰鍰60萬元及5項糾正。4.預計改善措施:子公司國泰人壽將依照處分文內容處理。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罰鍰新臺幣60萬元。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