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被控涉及和鑫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內線交易,官司纏訟7年,去年7月判刑2年6月定讞。
檢方隨即啟動防逃機制,限制出境,檢察官原本傳喚陳武雄去年8月間入監,但陳武雄以設籍新竹市為由,遞狀聲請囑託新竹地檢署執行,希望改到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服刑,但檢方認為陳武雄是在收到傳票後,臨到執行前夕才遷址,予以駁回。
陳武雄不服遭駁回,認為檢方剝奪權益,向台灣高等法院聲明異議;高院支持檢方理由駁回聲請。陳武雄另向高院聲請再審,也被裁定駁回。
外傳陳武雄去年底現身境外,北檢懷疑逃匿,執行拘提,同步囑託新竹地檢署拘提,至今仍無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