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主權利法》 滿20歲心智成熟可預立醫療決定

NOWnews/
10 年前
記者黃芳祿/台南報導

奇美醫學中心老年醫學科主治醫師楊秉勳表示,對末期病人,醫師除了可以在病房處理病人的急性症狀,症狀穩定的病人,病人也可以選擇在家接受安寧療護。

畢竟病人覺得在家裡比在病房要來的舒適,但是病人及家屬不免擔心面對突如其來的症狀,不知該如何處理而手足無措。除了提供24小時專線讓家屬諮詢,安寧居家醫師及護理師也會到宅去探視病人,給予病人必要的醫療協助。

醫師楊秉勳指出,立法院也剛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明訂年滿20歲、心智成熟者,可向醫療機構諮詢,預立醫療決定,預立時需醫療團隊、家屬及醫療委任代理人在場。

人的生老病死本為自然的一部分,人類不應抱著人定勝天的心態來面對自然,醫師也不必以醫療的失敗來看待病人的死亡,醫師楊秉勳認為,讓末期病人接受無效的醫療,雖延長病人生命,但也增加並延長病人的痛苦。若能用現代醫療的進步,對末期病人處理他的症狀,讓他能舒服的走完人生最後一段路,距離古人說的五福臨門「考終命」-善終,也就更進一步了。

楊醫師指五福臨門是哪五福呢?《書經•洪範》:「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命。」「壽」是長壽,「富」是富貴,「康寧」是身心健康安寧,「攸好德」是好的德性,而「考終命」-就是所謂的善終。可見古人早在數千年前就把善終視為一種福氣。

到了現代,隨著醫療的進步,人的平均壽命增長了,也出現了很多慢性器官衰竭及癌症。從前醫療著重於延長病人的生命,因此我們看到很多的無效醫療被施行在臨終末期病人身上,臨床經驗豐富的醫師楊秉勳表示,這不但增加延長病人的痛苦,也耗費政府及社會極大的資源。

因此現在慢慢開始重視安寧緩和醫療,面對無法治癒的疾病,在病人生命即將到達尾聲,醫療的目的從積極治療疾病,轉而積極治療病人的症狀,以期能達到善終的目的。

台灣早在民國八十九年立法實施「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並歷經三次修法。最近更根據《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公布的「2015死亡質量指數調查」(Quality of Death Index),台灣在全世界80個國家中,排名從3年前的第14名,躍升到全球第6名,而且居於亞洲國家之冠,足見台灣在安寧緩和醫療的進步。奇美醫學中心安寧居家及共照的服務量在全國醫療院所名列前茅。

當遭遇病症末期、不可逆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病人病況難以忍受與疾病無法治癒等5種狀況時,醫師須依預立醫療決定撤除維生器具,家屬、委任代理人不得反對。讓病人在清醒的時候,就可以預先選擇「拒絕醫療的權利」,保障病人的善終權。

最近診治一位90歲的阿嬤,因跌倒兩次導致腦出血住院,生命指數剩三分,昏迷不醒。與家屬開安寧緩和醫療家庭會議時,得知阿嬤在清醒時就有表達在病危時不願插入任何管路,包括氣管插管,以及鼻胃管跟尿管。

由於阿嬤在急診緊急處置的時候就有置入鼻胃管跟尿管,跟家屬討論後,決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氣管插管,維生醫療的部分即鼻胃管和尿管則暫時先予以移除,再視病人的情況調整。

經過一天後,阿嬤雖然仍沒有恢復意識,不過心跳血壓已逐漸穩定,再與家屬討論後,先置入尿管及給予點滴營養補充。

隨著阿嬤病況逐漸好轉,意識逐漸恢復,接著經由病人同意置入鼻胃管餵食,最後病人清醒出院,家屬非常高興並感謝醫療團隊的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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