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員反駁蘇治芬被抹黑記者會
縣議員蔡東富於記者會中表示,蘇治芬站出來,一千萬的回扣在哪裡?環保烈女的狐狸尾巴該露出來了吧!請問前縣長蘇治芬九年執政留給雲林人什麼?除了謾罵、抹黑,還會什麼?
連日來蘇治芬一再對外宣稱被抹黑,甚至撇清自己縣長任內種種施政的缺失、弊端,將所有的過錯都推給別人,甚至是前任執政者,縣政行政具有延續性,是對人民的責任。
蘇治芬執政九年,不僅無法帶給雲林人幸福感,反而藉端藉勢,利用縣長權勢掏空縣產,甚至濫用職權,用縣民的納稅錢照顧特定對象,這樣的人還值得我們繼續支持她當立委嗎?
蔡東富指出,古坑崁腳設施專業園區一億三千萬元讓三個人種菜種蘭花,雲林縣府一年給付臺糖76萬3千元,雲林人一年倒貼28萬給3個人,這樣子對嗎?相對照有人在報紙上刊登「崁腳農場弊案‧蘇治芬涉貪呼之欲出」的廣告,其中指出「102年11月,爆發崁腳農場弊案,被收押的承包商林俊國已向檢調坦承向縣府詐領的千餘萬已交給黃炳煌,黃炳煌再交給陳勇兆、陳勇兆再交給前蘇治芬的貼身司機陳有彬,陳有彬將贓款交給誰,也就不言而喻了。」,正好告訴所有雲林縣民原來其中有回扣的問題。蘇治芬是不是應該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蔡東富說,如今雲林縣面對嚴重的垃圾問題,蘇治芬「環保烈女」的狐狸尾巴,應該露出來了吧!蘇治芬自栩為環保烈女,但民國91年擔任立委時為何會要求達榮公司將焚化爐選址在臺西?為何擔任縣長時,環評未過、還未通過試營運,機器都還不能運轉就執意借錢給達榮?不惜用「偷開會」的方式企圖暗渡陳倉要通過貸款案,把人民的納稅錢交給達榮,究竟為什麼?
102年9月12日雲林縣議會不分黨團達成決議要求雲林縣政府必需提出「撤仲」之訴,蘇治芬利用行政的技術拖延,造成必需賠償達榮,雲林縣民「輸到脫褲子」。
林內焚化爐案吵吵鬧鬧十餘年,在議會更引發多次爭議,最經典的一次在「
根據雲林縣議員第 17 屆、第4 次會議紀錄,第 1 、2 次臨時會,時間:99 年3 月30 日(星期二)上午9 時19 分,針對焚化爐營運案,蘇治芬動員民進黨的議員,打破雲林縣議會的紀錄在上午9 時19 分開會,蘇治芬居心何在?最後遭自己民進黨議員杯葛要求清點人數,因人數不足宣告流會,黃耀煌因此被她列入黑名單,在本屆議員選舉因蘇治芬的打壓而落選,蘇治芬「雲林教母」的地位,橫行雲林政壇的鴨霸可見一斑。如今雲林的垃圾問題該由誰承擔?選民應該自有公評。(張鎔麒競選總部提供)
※針對本次記者會內容,本報透過民進黨雲林縣主委許根尉了解蘇治芬的看法;許主委表示於昨天曾向蘇治芬反映,但蘇治芬尚未對此表示任何回應。※【新聞報導內容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