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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輪胎使用標準修訂 製造逾6年不得安裝

中央社/ 2016.01.11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1日電)經濟部標檢局近日修訂公布超過製造日期6年新輪胎不得安裝在汽車,建議輪胎使用期限自製造日期起最長為10年,並提供讓民眾解讀輪胎數字密碼,一分鐘看懂製造日期小撇步。

再過 3個多星期就是農曆春節,正是許多人返鄉團圓的日期,除了搭乘交通工具外,不少民眾也會選擇開車返鄉,由於先前曾傳出汽車輪胎過舊,導致車輛翻覆意外,標檢局去年底修訂公布汽車用輪胎國家標準,增列安裝及建議使用年限,避免業者以低價促銷庫存輪胎。

新修正標準重點包含2大項,包括超過製造日期6年新輪胎不得安裝於汽車、建議輪胎使用期限自製造日期起最長為10年,輪胎使用期限依實際使用狀況,得縮短之。

標檢局官員表示,目前國際多未特別訂定輪胎使用年限,目前公布標準屬自願性,並未具強制性。

由於汽車輪胎使用年限標準恐攸關用路人行車安全,至於何時列入應施檢驗,官員強調,還待與業者進一步溝通,無法確定施行時間。

標檢局表示,輪胎為汽車重要組件,不僅承受汽車的全部載重,更攸關車輛抓地、排水等性能,輪胎品質優劣直接影響行車安全,建議選用輪胎須注意購買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新胎、確認胎面磨耗平臺,每個輪胎須在胎面主要溝槽內,沿外周上等距離設置多處磨耗平臺,並在兩側胎肩部設置指示記號,當輪胎磨耗到此磨耗平臺時,不應繼續使用。

此外,為讓民眾更容易辨識輪胎製造日期,標檢局提供1分鐘輕鬆辨識的方法,民眾可觀察輪胎胎邊烙印4個數字,前2碼代表生產週別,後2碼代表生產年分(西元年)。

標檢局舉例,數字為1115,代表西元2015年第11週。業者皆印製說明書置於各販售場所公開展示,消費者可瞭解輪胎標示的相關說明。10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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