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99年5月20日起對自中國大陸產製進口過氧化苯甲醯課徵反傾銷稅,其課徵期間至104年5月19日屆滿5年,涉案中國大陸廠商經我方核定課徵的反傾銷稅,最低4.73%、最高達到59.7%。
針對育宗企業有限公司先前申請,對中國大陸產製進口過氧化苯甲醯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進行產業損害調查,財政部104年5月11日公告展開調查,而依據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第44條規定,調查期間必要時得延長,但經濟部調查不得逾12個月。
不過,因處理調查資料需要,貿調會表示,近日已公告將延長中國大陸產製進口過氧化苯甲醯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案產業損害調查期間調查期間,延至今年5月1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