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棲偉曾任重慶市副市長,是已因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等罪入獄的中共重慶市委前書記薄熙來的舊部屬。
新華社報導,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14年,譚棲偉在擔任重慶市南岸區政府區長、中共重慶市南岸區委書記、重慶市副市長、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取得廣告發佈權、減免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出讓金、提高建築容積率等方面謀取利益。
譚棲偉直接或透過妻子,以收受現金、接受代為支付購房款等方式,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43萬餘元。案發後,贓款及孳息全部被追繳。
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案發後,譚棲偉主動交代偵查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且積極退繳個人所獲贓款,認罪悔罪,依法可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