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請求 陸正案死囚聲請再審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學童陸正撕票案主謀邱和順遭判死刑定讞,民間司改會律師團向高院聲請再審遭駁回後提抗告,經最高法院撤銷;律師團今天向高院遞狀請求就再審案開庭。
邱和順被控犯下陸正撕票案、業務員柯洪玉蘭分屍案,在民國100年7月28日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高院更11審認定,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同案被告林坤明17年徒刑、吳淑貞10年徒刑定讞。
去年6月間,律師團以發現新事證為由,分別對最高法院確定判決及高院更11審判決,向台灣高等法院遞狀聲請再審。當時一名自稱當年負責押解邱和順的吳姓退休新竹員警表示願意出面作證,「案子真的不是他做的」,當年聽到邱和順等人遭刑求哀哀叫,但吳姓退休員警面對記者提問是否有看到刑求過程,卻否認。
高院就更11審判決部分,認定綜合相關證據判斷,邱男犯案明確,本案無新事實、新證據,後來駁回再審聲請。律師團不服而提起抗告,最高法院認為,邱案聲請再審應是針對最高法院確定判決,但律師卻將高院更11審判決作為標的,不符合法律規定,將原裁定撤銷。
律師團今天向高院遞狀請求就本案是否適用再審,法官依程序應開庭,傳喚吳姓員警作證,再做實體認定准駁。105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