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智屏駁忘本嘆王大陸「迷失」 撕破臉兩敗俱傷

NOWnews/
10 年前
記者王麗娟、林士傑/台北報導

合約問題談不攏,王大陸6日搶先現身,柴智屏隨後出招,隔空互嗆卻不肯碰面細談,柴說曾釋善意,但王一句「交由律師處理」態度冷淡,硬碰硬導致雙方同樣傷痕累累。覺得王忘本嗎?她說:「他只是迷失。」王則打定主意,認為離開是最好決定。

王大陸稱好兄弟、欣賞的人(指柯震東、劉奕兒)都還待在群星瑞智,可惜自己無法適應謠言、是非,履行3年合約後求去心態沒變。他憂心忡忡接拍《我的少女時代》,怕影響票房選擇事後提解約,惹來「忘恩負義」罵名,昨強調合約於上月17日失效,柴智屏嗆:「聽起來合理嗎?任何經紀約有一方說停就停的嗎?」不解他堅持離去原因。

▲王大陸認為離開群星瑞智是最好決定。(圖/記者林調遜攝影,2016.1.6)

她說「對簿公堂」是下下策,隔空呼喚王大陸別藉法律解決,「法律是冗長的路,非今天告訴、明天就有結果。」她詢問過律師,得知訴訟時間1年起跳,甚至可能長達3年,「站在他的立場想,那他這一到三年到底要不要接工作?」

柴深情喊話,王大陸表示雙方解約溝通許久,嘆:「條件不是我能承擔的。」他委託胡原龍律師處理,對於周刊報導王父簽的和解內容,胡律師氣批漫天要價,要求柴出示單據,在合情合理狀況下願意賠償,只是12月9日後再也沒收到柴委任律師回覆。

▲柴智屏認為「對簿公堂」是下下策。(圖/記者陳明安攝影,2016.1.6)

王、柴失去信任 解約持續無共識

而胡原龍稱雙方經紀約為委任合約,「群星瑞智」法務經理紀沺圻回應:「公司簽的合約是經紀合約,法律定義是居間合約,非所謂的委任合約那麼單純而已。」認為對方引用判例並非處理經紀合約案例,顯見雙方對「合約」認知不同,陷入各說各話僵局。

至於耳聞柴智屏質疑《我》片為何挑中王大陸?王稱是透過他人得知,事後未求證,透露幕後還有更多充滿殺傷力的證據,但因牽扯他人不便公開,鄭重呼籲:「我沒想傷害人。」柴智屏則說:「男一、女一都是我旗下藝人,高興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有其他想法。」還特別作東請客,感謝陳玉珊提攜之情。

▲王大陸(左)在律師胡原龍陪同下正式聲明是自由身。(圖/記者林調遜攝影,2016.1.6)

昨柴坦言華誼高層曾居中協調,自己跟華誼聊過與群星瑞智合作、策略聯盟一事,對方希望說服王別解約。王大陸認為和柴早失去信任關係,恢復自由身後計畫開設公司,自己管理自己,面對大頭症、忘恩負義等批評,他靜默未反駁,再次強調不想傷害人外,只說:「我會好好走要走的路。」

昨晚王大陸在臉書上傳童年照,「其實真心希望能夠和柴姊好好的、朝雙方都舒服的方向把事情處理好,畢竟人生很長!世界很小! 」目前兩方撕破臉,柴智屏否認不公平待遇,擔憂王大陸有比較心態,才會替他量身打造劇本,去年以「守護神降臨」鼓勵他將走紅,未來3年將創造7億身價,然而他接演《我》片酬勞僅15萬,一夕之間成金雞母,柴自然希望綁緊他,想必途中他看見現實面,如臉書說的:「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最終選擇離去。

▲柴智屏(左)表示是王大陸稱彼此為母子。(圖/擷自王大陸臉書,2016.01.06)

▲王大陸稱:「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圖/擷自王大陸臉書粉絲頁,20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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