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賄選新手法 霧峰警方和大里公所請里長座談

NOWnews/
10 年前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大里立委選舉激烈,為防範各式新型態變相賄選手法推陳出新,霧峰警分局由副分局長陳祥麟親率偵查隊隊長及大里區各分駐(派出)所副所長,於6日上午11時結合大里區公所,於公所第3辦公室會議室召集29里長及里幹事,針對新興賄選手法辦理反賄選宣導。

宣導會除由區長周崇琦親自主持之外,亦由周區長親自擔任主講人,可見霧峰區周區長對於這次新興選舉賄選手法宣導相當重視,區長指出,由於選舉花招推陳出新,現在更傳出以監察票箱名義,實際暗行賄選固樁之實,顯示選舉賄選手法不斷創新,為宣示反賄選決心,並落實市長林佳龍重視反賄選效能有效傳遞,才會積極向各里長及里幹事宣導反賄理念。

會中區公所非常用心,將賄選案例9則印製成冊發放於各與會人員,並提出賄選新手法詳解(上)(下)篇,將近期法務部蒐集之各種賄選型態,做為檢舉賄選的參考。有以勞務取代財物賄選類型,例如出錢幫大樓消毒、或以不同外貌加以掩飾現金買票賄選類型、以不同外貌偽裝的贈禮賄選類型、假藉各項名義以金錢進行綁樁類型、以國家資源作為賄選對價,暗藏貪瀆的賄選類型、改頭換面的招待旅遊及餐會、假借資助或提供利益予團體之名義,以模糊賄選犯行,時間到了,或風聲過後再給錢的期約賄選類型。

霧峰分局副分局長陳祥麟亦指出,日前彰化地區亦傳出有新興賄選手法,有候選人稱「顧票桶」名義造冊,請有投票權之人來所謂報酬且一個票箱動輒要20人以上,明顯不相當,這些類似手法企圖影響選舉,意圖使人當選或不當選,都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