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換絕情 愛上已婚男遭對方出賣慘賠30萬

yam蕃薯藤新聞/湯佩雯/整理報導
10 年前
台北市一名許姓女子在已婚同事徐男的熱烈追求下墜入情網,戀情曝光後許女遭到徐男的妻子提告,許女原本堅稱自己不知對方是已婚身分,但沒想到徐男卻在法庭上作證表示曾經告訴許女自己是已婚,當場讓許女難堪,法官據此認定許女並非不知情,今日判許女須賠償徐妻三十萬元。 據《自由時報》報導,徐姓男子和妻子已經結褵近二十年,兩人婚配後育有一女;民國96年時徐男到新公司上班,認識新同事許女後兩人就陷入熱戀,雙方經常在許女家中以及摩鐵約會、發生關係,期間兩人曾經到花東、日本旅行同宿,倆人還相約要每個月嘿咻兩到三次,徐男更是將薪水都用在新戀人身上,不再拿家用回家,導致妻女必須跟娘家借錢才得以過活,嚴重影響到徐妻的婚姻生活以及配偶權,徐妻認為許姓小三應該賠償自己五十萬元。 許女到案則是辯稱,當初徐男在追求自己時,謊稱他已經離婚,因此許女並不知道徐男是已婚身分,而且許女在民國103年時,還曾經把一輛市價約三十萬元的TOYOTA轎車過戶給徐男,這輛轎車應該可以用來抵免賠償金額。 等到全案開庭時,徐男卻向法官作證曾經告知許女他有個女兒,而且妻子是中國籍配偶,許女在知情之後仍繼續和自己交往,並且進一步發生關係,這些證詞直接拆穿許女之前的謊言,當場打臉許女,讓許女十分難堪。 台北地方法院審酌兩造說詞後,認定許女明知道徐男是已婚,還是執意要和對方交往並發生關係,判許女必須賠償徐妻三十萬元;另外該輛許女宣稱已經過戶給徐男的轎車,經調查發現該輛轎車的保險卡上載明車主仍是許女,因此法官認定無法抵扣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