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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駿吉:代子公司Inmax Sdn.Bhd.公告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標準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1.05 00:00
第二條 第22款1.事實發生日:105/01/05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Inmax Holding Co.,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Inmax Sdn.Bhd.為Inmax Holding Co., Ltd. 100%直接持股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26061(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825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825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公司因營運需求向第一商業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申請展延授信額度美金250萬元。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149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395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銀行授信合約到期日(2)日期:銀行授信合約到期日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59489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16275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33.92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49.0610.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通過Inmax Sdn.Bhd.幫Inmax Holding Co., Ltd.背書保證註銷美金300萬元,變更為美金250萬元。註:USD2,500仟元*@33=NTD82,500仟元。 匯率採台灣銀行1月5日公告匯率設算,1美元兌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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