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騎車三度被關 烏日警第四次查獲男子酒後騎車

NOWnews/
10 年前
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王姓男子因酒後騎車被關三次,五日凌晨第四度酒後騎車,見警方路檢,趕快車停路邊,反引起警方注意,一查滿口酒味,經酒測達一點多,相當高,哀求放一馬,仍被法辦,真是關不怕。

烏日警分局龍津派出所所長邱柏昌與警員徐種澤於5日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龍井區中央路三段時,發現一名騎乘機車的男子突然將車輛停往路旁且立即熄火,此舉立即被眼尖的員警發現,隨後便立即上前攔查,一靠近就聞到濃厚的酒味,警方開始執行酒測時,該男子不斷向警方苦苦哀求:「已經快過年了」、「我已經快51歲了」、「已經被關了三次」及「可不可以只開無照駕駛就好?」等語,警方不為所動仍堅持執行酒測,男子一開始消極不配合,第一次酒測續以吸氣方式規避,第二次乾脆吐一口就立即停止,直到第三次警方警告拒絕酒測的處罰規定後,男子才乖乖配合,酒測後酒測值高達1.01 MG/L。

警方調查發現,王姓男子(56年次,有三次酒駕前科)從事室內裝潢,王男分別於92年、93年及100年因公共危險案三度入獄服刑,其中最近的一次是於100年8月中旬在梧棲區發生車禍,對方肇事逃逸,而王男全身擦傷送醫,經抽血檢測酒精反應495.0 HMG/DL,換算呼氣測試酒精濃度高達2.48 MG/L,事後被函送法辦,遭法院判刑三個月。豈料王男三度入獄服刑仍不知悔改,執意無照酒後駕車,所幸警方在未造成任何損害下就將該車攔下,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烏日分局特別呼籲,「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應遵守「不酒駕、不超速、不闖紅燈」的原則並注意自身交通安全,不要有違規僥倖心理而造成終身遺憾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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