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共推實習課程
中央社/
10 年前
海大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共推實習課程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105 16:24:26)為了降低學用落差,國立臺灣海洋大學5日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簽署實習合作協書,未來雙方將合作致力推動學用合一,提供海洋法政學系學生參與法學實務的機會。
簽約儀式在今天中午在海洋大學人文大樓1樓畢東江博士國際會議廳舉行,由海大張清風校長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洪志明分署長共同完成簽約,正式開啟雙方培養優秀人才的計畫,未來士林分署將提供海大法政學系學生校外實習機會,以推廣法律教育理論與實務結合,並宣導行政執行工作。
從今年開始,將有15位海大法政學系學生利用暑假期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進行實習課程,由士林分署行政執行官擔任實習導師,協助工作分配、報到、訓練。每位學生實習時數40小時,前8小時進行相關講習課程,其後則於各導師督導下,進行每日4小時得實務學習,參與行政執行案件相關程序之實習。未來雙方將進一步合作推動「司法實務-行政執行法實際演練」課程。
訊息來源:國立台灣海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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