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和勤精機:代子公司嘉興和新精沖科技有限公司公告訴訟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1.05 00:00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嘉興和新精沖科技有限公司、康脈精機科技(嘉興)有限公司法院名稱:浙江省嘉善縣人民法院相關文書案號:(2015)嘉善商外初字第7號2.事實發生日:105/01/0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2015年2月6日與供應商康脈精機科技(嘉興)有限公司之民事訴訟案,業經浙江省嘉善縣人民法院判決確定。4.處理過程:本案經法院判決,應支付原告康脈精機科技(嘉興)有限公司設備模具轉讓款,人民幣2,838,335元及訴訟相關費用人民幣34,500元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維持正常,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不致產生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依法院判決支付相關款項。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