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12/30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集105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3.因應措施:(1)開會時間:105年2月26日上午10點30分。(2)開會地點: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265號7樓(本公司會議室)。(3)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 一、討論及選舉事項 (一) 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二)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二、臨時動議4.其他應敘明事項:(1)停止過戶期間:自105年1月28日起至105年2月26日止。(2)本次股東臨時會應選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監察人三人,均採候選人提名 制,由股東自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3)依公司法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定於105年1月18日起至105年1月28日止受理持 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臨時會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名 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提名手續。受理提名地點: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 路265號12樓,聯絡電話:07-7273128。本公司將於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日前,提 將處理結果通知名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