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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論壇》瘦菊子/大師兄與達鴻享受「自由的滋味」

NOWnews/ 2016.01.04 00:00
文/瘦菊子

中信兄弟簽下自由球員「大師兄」林智勝與義大強打捕手鄭達鴻,讓中職自由球員制發揮功效,球星在自由市場證明身價,也讓球團除了找洋將外,能在自由市場簽下可補強並具知名度的本土球星,對球隊與市場都產生積極性衝擊。

去年季後台灣巨砲陳金鋒、台灣隊長林智勝及鄭達鴻投入自由市場,新年初爆出中信兄弟一隊簽下兩位自由球員,都是歷史記錄,也感受到中職生態的轉變,從早年絕對的球團操控,到球員也可以為自己的出路和年薪擁有更多更大的可能性,至少發聲權比過往大很多。我想,過去曾被列為叛將的中信總教練吳復連和Lamigo桃猿教頭洪一中必然感觸良深!

這是台灣職棒自由球員制所跨出的重大第一步,同時引發廣大的爭議。尤其中信原有意連陳金鋒都簽下,但礙於執行FA人數在8人以下時,單隊最多只能簽2人的規定而作罷。

可以理解當初這項限制的用意,在於避免資金雄厚球團靠在自由市場收購而壯大,形成單一的強權或所謂的「邪惡帝國」。

這種思維還是傾向球團,對球星利益是種束縛,若以補償條款彌補,比如選秀權或其他新秀、非先發陣容球員作為補償籌碼,甚至現金補償都可行,平衡這規定的封閉性。另一方面增加球員流動,讓新球季展現新面貌與話題性。

至於頗受議論的2.5倍轉隊費是否合理?每個市場、年代、人才供需不同,不能只是按大聯盟以選秀權補償,或日職0.8、韓職3倍轉隊費都不全然符合台灣需求,但為了再讓自由市場更活絡,降低轉隊費是共識。尤其按合約法律效用,自由球員是合約已到期,與原球團無合約關係,轉隊費欠合法性,所以球員工會理事長胡金龍認為取消轉隊費,並非無的放矢!

如果我是球員工會成員,更在意的是,放寬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年限。以現今變遷快速的時代巨輪,9年簡直是奴隸條款,以目前高中畢業可進職棒,5年為FA年資是可以接受,但必須有更完善的配套。

不過這些議論、建言,要有正面具體效益,都必須聯盟規章更新,而且要讓球員工會代表參與規章修訂與重大決策權,那麼我們以上討論的才有意義,台灣職棒才能真正走上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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