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至去(104)年12月底,平均每人負債23.2萬元:
依公共債務法第5條規定統計,截至104年12月底止,中央政府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為5兆3,129億元,短期債務未償餘額為1,340億元,合計5兆4,469億元,平均每人負擔債務為23.2萬元,爰外界所稱平均每人負債超過100萬元並不正確。
二、潛藏負債未必成為政府實際債務
(一)政府潛藏負債屬政府未來應負擔之法定給付義務,或屬未來社會安全給付事項,與公共債務法管制政府因融資行為產生之債務不同,不應以包含潛藏負債之債務金額計算每人平均負債金額。
(二)財政部已多次發布新聞稿說明,依據國際貨幣基金定義,政府債務不包括政府保證、公營事業負債、社會保險未來給付義務等在內,僅於財務報表附註揭露,各國均同。行政院主計總處業於預(決)算案書逐一列述外界關切之各類社會保險等財務責任項目及金額。
(三)為積極因應勞保及軍公教退撫制度之財務危機,行政院及考試院已於101年10月下旬正式啟動年金制度改革,102年4月間業提出相關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三、推動「財政健全方案」,財政改善成效
政府自103年初推動「財政健全方案」以來,財政收支結構逐步改善,收支差短持續縮減,債務規模獲得控制,分述如下:
(一)稅課收入占歲入比率提高:因「財政健全方案」效益彰顯,稅課收入占歲入比率將自104年度74.26%提高至105年度78.07%,創歷史新高。
(二)歲入歲出差短縮減:105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歲入歲出差短,持續由104年度之1,673億元縮減至1,636億元。
(三)赤字占GDP比率下降:自98年度3.4%逐漸下降至105年度預估1%,遠低於歐盟馬斯垂克條約所定3%標準。
(四)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比率下降: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前3年度GDP平均數之比率,由102年底之35.9%,逐年下降至105年底預估35.0%;距法定債限40.6%尚有5.6個百分點,約8,923億元之舉債空間。
四、財政健全是國家經濟永續發展基礎,根本之道乃在加強開源節流。財政部為改善財政,經全面檢討政府收支及債務管控,積極推動「財政健全方案」,期藉收支結構調整、財源多元籌措、民間資金導入等策略,有效整合全國可用財力,俾提升資源運用效益,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壓力。透過各部會通力合作,積極落實「財政健全方案」,增加財政收入,減少支出,並精進債務管理,俾達成國家經濟永續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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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