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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上路 3大屋主免煩惱

中央商情網/ 2016.01.02 00:00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16年1月2日電)房地合一新制已從元旦起上路,新制的核心精神就是鼓勵長期持有,抑制短期炒作。房仲分析,包括長期持有、換屋或重購自用、所有權轉換在內的3大屋主不必煩惱房地合一稅制。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房地合一稅正式上路,但仍有不少民眾不清楚課稅規則,因此不知該如何購屋或購入何種房屋,導致錯失購屋良機。其實房地合一稅的主要精神,就是將土地和房屋合併計算收入,以低稅率,有獲利才課稅的鼓勵自住、以高稅率抑制投機買賣。

徐佳馨指出,掌握住房地合一的核心精神後,其實有3大屋主免煩惱。第一類是「長期持有的自用屋主」,只要持有滿6年,就有新台幣400萬元獲利扣除額,其餘採10%課稅,如果賺得不多,可能連稅都不用繳。

因為房地合一稅制規定,自用住宅減免是針對個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者,持有並實際居住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課稅所得在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00萬元部按10%課徵。但這項規定是以6年一次為限。

第二類是「換屋或重購自用屋主」。過去舊制的重購退稅只有小屋換大屋才有退稅,但新制不論大屋換小屋,或小屋換大屋都能退稅;新制上路之後,換大屋全額退稅,換小屋按比例退稅,只要把握重購退稅原則,都能獲得退稅。

第三類為「取得所有權之前的預售屋訂購戶賣給下一手的屋主」。徐佳馨說,這類交易屬於權利交易,不適用房地合一稅,賣家的獲利併入年度所得課稅,若賣家本身所得稅率低,就算加計房屋獲利,也不會拉高太多所得稅率級距,並不用害怕。

徐佳馨指出,房地合一上路後,市場難免會有所觀望,由於房地合一僅須針對「有獲利才繳稅」,因此持有未滿兩年的屋主只要願意平轉或小賠出場,不用擔心課稅問題,換言之,首波降價物件應落在預售案量較大,即將交屋的賣壓區域。

當價格明顯修正後,自用客戶將成為接軌市場的主力,不過,在現階段低利環境下,房價會有所修正,但大跌不易,購屋人宜多方看屋,擇優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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