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品高雄酒店 漢來巨蛋會館兩家合格
因應工商社會發展,台灣之公司行號業者多盛行於歲末年終辦理尾牙以犒賞員工一年的辛勞,行政院消保處遂於104年11月間會同各該直轄市、縣(市)地方消費者保護官及相關單位人員,至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新竹縣、彰化縣及花蓮縣等6直轄市、縣(市)20家承辦尾牙之餐廳進行查核,本次查核發現下列不合格情形(詳如附表):1.長春素食(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2.海霸王中山店(台北市中山北路);3.永福樓(台北市中山東路);4.大三元酒樓(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上海鄉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6.臻愛婚紗會館(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7.喜相逢婚紗會館(新北市新莊區民安路);8.海釣族(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9.寒軒國際大飯店(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10.翰品酒店(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11漢來大飯店巨蛋會館(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12.小范海鮮饕館(新竹縣竹北市環北路一段);13.賺巴黎大飯店(新竹縣竹北市鹿場里莊敬南路);14.海都宴會館(新竹縣竹北市竹義里三民路);15.新天地婚宴會館員林店(彰化縣員林鎮大同路一段);16.全國麗園大飯店(彰化縣花壇鄉橋頭村花南路);17.林儀餐廳(彰化市西興里彰草路);18.炒天下(花蓮縣花蓮市主商里福建街);19.國廣興大飯店-吉加欣生猛海鮮(花蓮縣花蓮市國聯五路);20豐川菜館(花蓮縣花蓮市中央路四段)。
一、建築安全管理:16家業者不合規定。
(一)1家為全區違章建築,為不合格場所(編號8)。
(二)剩餘19家業者中,有15家不合規定:
1、防火區劃不合規定:7家(編號1、13、14、16、17、18、20)。
2、走廊(室內通路)不通暢:2家(編號2、16)。
3、直通樓梯、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不合規定:9家(編號1、2、5、6、9、13、15、16、19)。
4、建物昇降設備未領有許可證:1家(編號15)。
5、未依建築法規辦理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6家(編號12、15、16、17、18、20)
6、建築物非合法使用:7家(編號:4、12、13、14、16、17、20)。
二、消防安全管理:10家業者不合規定:
(一)1家業者之滅火器不合規定(編號6)。
(二)8家業者之室內消防栓設備不合規定(編號6、8、12、14、15、17、19、20)。
(三)1家業者之自動撒水設備不合規定(編號16)。
(四)1家業者之其他滅火設備不合規定(編號17)。
(五)4家業者之警報設備不合規定(編號8、14、16、18)。
(六)3家業者之避難逃生設備不合規定(編號14、15、16)。
(七)4家業者之排煙設備不合規定(編號14、15、16、17)。
(八)3家業者未使用具防焰標示之地毯、窗廉、布幕等物品(編號13、14、16)。
(九)1家業者之防火管理相關規定不合規定(編號8)。
三、餐飲衛生:14家業者不符合規定。
(一)7家業者食品逾有效期限(編號3、6、7、12、13、14、18)。
(二)14家業者不符合食品衛生良好規範準則(編號1、2、3、4、6、7、12、13、14、15、17、18、19、20)。
(三)20家業者均投保產品責任保險。
(四)9家業者之廚師證書持有比例不符合法規規定(編號1、3、4、7、12、13、15、17、18)。
四、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
(一)12家業者未使用「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編號1、2、4、7、8、13、15、16、17、18、19、20)。
(二)20家業者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案經提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43次會議決議,請相關主管機關儘速就本次查核發現之不符合法規事項進行改善,並請各主管機關持續加強查核。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生訂席服務等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