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他們兩人宣稱15歲的安妮1945年在德國伯根-伯爾森(Bergen-Belsen)集中營過世,至今已過70年,這本書元旦起成為公共財產。
歐洲聯盟1993年通過法規,規定1本書在作者逝世後第70年起就失去專屬版權。
南特大學(University of Nantes)講師厄茲希德(Olivier Ertzscheid)將安妮日記內容以荷蘭文原文公開在網路上。
他表示:「關於這本書、這份見證及其代表意義…我深信沒有比爭取這本書的自由更大的抗爭,沒有比不受限地分享其內容更大的貢獻。」
安妮在日記中記錄自己1942年6月到1944年8月間與家人藏匿在荷蘭阿姆斯特丹的生活。
這本書生動描述猶太人在納粹占領歐洲期間受迫害的生活,1947年首先由安妮的父親以荷蘭文發行,他刪去了某些段落。「每日郵報」(Daily Mail)網站也報導,書發行後賣出3000多萬本。
瑞士巴塞爾(Basel)的安妮法蘭克基金會(Anne Frank Fund)持有版權,基金會先前告訴法新社,已去函警告,如果出版安妮日記將採取法律行動。(譯者:中央社林仟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