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農糧署指出,水稻田一年約 2期作,為活化休耕地,2013年起就已規定,1年內不得連續2期休耕;因此,若去(2015)年2期都休耕的農田,今年不得申報休耕,領休耕補助。
農糧署並說,但1年內不得連續2期休耕機制推動後發現,有的農田雖由農民申報第1期休耕,但另1期未報休耕,也沒實際耕作、收成,又想於新年度起的第1期再申報休耕領補助,今年起將行不通。
農糧署強調,因為審查作業將不只看申報文書作為依據,會搭配農委會的農田空照圖佐證,未真正耕作都視為休耕,呼籲農民別再以為只要口頭申報,就可以作為是否判斷農田休耕的根據,藉此製造灰色地帶,隔年再報休耕領取休耕補助。
此外,農糧署補充,推動休耕地活化是搭配轉作雜糧作物執行的,希望休耕的農田不再休耕,生產我國仰賴進口的雜糧,例如小麥、大豆及黑豆等,如此,政府仍有補助。
農糧署統計,2013年休耕地補助及轉作雜糧補助合計新台幣80億元左右,且兩者各占一半;對比此兩個政策推動之前的基期年2011年,休耕補助費達110億元,顯見政策推動效果明確;因此,農委會今年起要更嚴格審查休耕地申報真實度,以強化政策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