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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告周玉蔻加重誹謗 周一審無罪

中央廣播電台/陳國維 2015.12.31 00:00
馬英九總統不滿被影射收受頂新集團政治獻金,在去年底控告名嘴周玉蔻加重誹謗,台北地方法院今天(31日)下午4時宣判,周玉蔻獲判無罪。

審判長李明益表示,依據釋字第509號解釋文,言論自由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法官可依據當事人所提的理由為真實,判決無罪。對此,馬總統委任律師洪文浚表示不能接受,他將和總統商討後,再作後續決定。

名嘴周玉蔻去年指控馬英九總統曾收受頂新集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使馬總統決定在去年12月30日,以個人身分委託律師洪文浚到台北地方法院遞狀,向周玉蔻提出刑事與民事告訴,刑事部分採自訴加重誹謗,民事部分以妨害名譽求償1千萬元,並要求登4大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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