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4/12/302.發生緣由:本公司資金貸與100%持有子公司超限3.因應措施:本公司(NOG)資金貸與100%持有之子公司一案,依據和新加坡會計師建議,本公司將會簽訂一封waiver letter,免除兩方債權債務,免除債務後,即無資金貸與超限之疑慮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