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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台灣器官捐贈率 醫界促積極作為

中央廣播電台/王韋婷 2015.12.29 00:00
立法院在6月三讀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器官捐贈的限制與親屬間捐贈範圍,儘管如此,台灣每年仍有8千位病患等待移植器官,在腦死捐贈率停滯的情況下,醫界開始推廣無心跳器捐,並呼籲政府以更積極的作為勸募器官,改變民眾對器官捐贈的看法。

◎立院修法 放寬器捐規範

立法院於今年6月三讀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擴大器官來源、增加勸募管道,以及放寬親屬間器官捐贈範圍,使國內器官捐贈再往前跨出一大步。

根據三讀條文,未來換發身份證、駕照或健保卡時,應詢問器官捐贈意願;醫院應主動建立器官勸募機制,向潛在捐贈者詢問器捐意願,以增加器官捐贈的來源。

新通過的條文也將受捐贈者放寬至五親等以內的血親或配偶,成年人或18歲以下尚未成年但已婚者,得捐贈部分肝臟給五親等以內親屬;18歲以上未成年人若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也可捐贈部分肝臟給予五親等以內血親。在腎臟捐贈部分,若無法在規定範圍內覓得合適捐贈者,得於2組以上待移植者的配偶及血親親等範圍內進行相互配對、交換及捐贈。

◎器官需求龐大 醫界提積極做法

台灣每年有8千人等待器官移植,洗腎病患佔大宗,對於器官的「需求」遠遠大於「供給」。參與立法的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表示,器官捐贈在國內「自給自足」已成國際潮流,這次修法雖放寬器捐相關規定,但台灣在「陌生人之間」的器官捐贈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她說:『(原音)那所以非常可惜,我們一直想爭取,而且是世界上其他國家已經有的,就是陌生之間、自願性器官捐贈,在國外曾經發生過一個女孩子完全不認識,就把她的器官捐贈給一個男孩子,後來兩個人還結為夫妻,這樣的美談,我曾經拿出來質詢,但不行就是不行。』

台灣大學醫學院社會醫學科主任蔡甫昌表示,台灣支持器官捐贈的比率遠高於有意願捐贈的比率,如何開發這些潛在器官捐贈者成為重要課題。他以英國制度為例指出,政府應該採取更積極的作為,慢慢改變民眾的觀念。蔡甫昌說:『(原音)所以他們考駕照,過去這問題你可以可填、可不填,是放在最後一題,現在做法是一進去坐下來,用電腦筆試,第一題跳出來,一段簡單的敘述,你願不願意捐贈器官?第一,我願意;第二,我現在還不要決定,有沒有三、不要?沒有,沒有這個選項。所以他是反正你現在不決定,將來搞不好你家人會幫你決定,或者將來你想清楚再決定,那些選不要現在決定的人,我將來還有機會等到你。』

蔡甫昌也指出,在腦死器捐率停滯的情況下,推動無心跳器捐逐漸成為國際趨勢,也就是在心跳停止一段時間後再摘取器官,但他認為事前準備等配套措施應該更細膩,以避免爭議。蔡甫昌說:『(原音)之前曾經討論到心跳停止5分鐘是大家比較能接受的時間,法界看法如何?以目前討論看來,民法、刑法或器官移植條例,心死捐贈並沒有違法,因為符合傳統死亡定義,心肺死亡之後,我就等5分鐘再摘取器官。會有爭議的也許是之前的準備、同意,怎麼樣做得更沒有瑕疵,那我們看一些歐洲的數據,會知道這應該沒有什麼問題。』

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與時間賽跑,有人乾脆到國外進行移植手術。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這次修法也明確禁止器官移植旅遊,且境外器官移植患者回國後,應登錄交代器官來源、手術醫師資訊等。

黃嵩立指出,國內器官需求龐大,但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民眾必須有人權觀念,避免成為器官移植犯罪的幫兇。他說:『(原音)我們醫事團體必須透過每日實踐中協助整個社會把人權標準落實在日常行醫過程中,我們不可以去害別人,不管是我的鄰居、坐在我旁邊的人,或者在地球另一端,我們完全不認識的人。』

◎傳統觀念待突破 相關單位費思量

根據器官移植登錄中心的估計,國內等待移植腎臟的時間高達30年,但歐洲只要3年,由此看出在傳統觀念下,國內器官捐贈風氣仍不普遍。政府雖已透過修法盼提高器官捐贈率,但改變社會觀念無法一蹴可幾,該如何增加器捐動機、改善器官勸募模式,還需要醫界、法界和公益團體等共同討論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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