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與中國大陸監察部聯合官網晚間公布這項訊息。
白雪山1961年5月生,陜西吳起人,曾任中共銀川市郊區黨委副書記、區長,中共吳忠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現任寧夏副主席。
新華社報導,白雪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黨員意識淡漠,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嚴重違反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另外,白雪山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報導指出,白雪山在中共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有關規定,決定給予白雪山開除黨籍處分。並由大陸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行政開除公職處分。
中紀委並將白雪山涉嫌犯罪的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