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定要國會過半!(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

大成報/
10 年前
(大成報總主筆郭憲鈴專欄)依照中華民國當前憲法之規定總統領導國家任命行政院長領導中央政府,故總統是國家領導人也是政府領導人,但總統有權無責不用向國會負責、行政院長有責無權只能聽總統之命行事和執行國會通過之預算案與法律案;憲法規定所謂「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是有點空話的,若總統尊重授權就是「最高行政首長」,否則就只能算是幫總統跑腿的小弟;所以中華民國現行憲法有點像被國會制衡的總統制,但若總統放手又有點像被國會多數黨領袖頤指氣使的內閣制;所以歸根究底若未掌握國會多數席次則行政院長就不易兜轉這個政府,總統若非國會多數黨領袖也只是一位跛腳總統罷了。

2000年台灣曾經政黨輪替,那一次因國民黨分裂且因宋楚瑜太得人望、連戰太顧人怨所以民進黨陳水扁就「不小心」當選總統,那一次其實連民進黨都沒把握會選勝、否則野心勃勃的施明德就會拚死命搶民進黨總統提名人了;可惜民進黨雖贏了總統卻沒贏國會,加上國民黨一向較欠缺政治風度;而連戰在輸了面子又輸掉裡子後竟率領國民黨的囉嘍狗腿子們不折手段的杯葛陳水扁政府大力改革的施政,連事關全國人民生計的八年八百億預算都杯葛好幾個會期,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只雇主子連戰的面子完全不顧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之安全;所以2000年民進黨雖贏了總統但沒贏國會故而不能真正施展施政抱負,故不算是真正的政黨輪替。所以大家只能眼睜睜看著國民黨繼續胡作非為、繼續國庫通黨庫、繼續升官發財、繼續把黨產搬到中國去轉投資堂而皇之地當起大台商了。國民黨完全不顧台灣人民的觀感、不管人民對轉型正義之期待;所以台灣人民一定要用強制手段讓國會立法來強制國民黨不得不轉型正義,這是為何這次國會一定要過半的理由,否則再讓國民黨繼續惡搞下去,不只青年人沒有未來、連勞苦功高的低階軍官士兵的軍宅都會泡湯被高階長官勾結知法玩法的大律師剝削殆盡,最後只好去住榮民之家或仁愛之家了。

如果這次能國會過半則民進黨蔡英文政府想做的一些轉型正義將可迎刃而解,若沒政黨輪替或國會過半那其他的弊端就繼續腐朽下去了;譬如台北市被馬英九郝龍斌惡搞十六年後累積太多的藏污納垢,去年1129國民黨大慘敗後柯文哲把胡作非為的國民黨輪替掉,結果就查出一大堆官商勾結之弊端,可惜兩位前市長一位是現任總統一位是現任國民黨首席副主席,一大堆較缺乏公共道德觀的立法委員和市議員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就昧著良心為馬郝兩位前市長仗「意」執言,所以所謂台北市五大「弊」案就因此變成「五大案」,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所以這些弊案(包括雙北市、桃園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臺中市之諸多弊案)就有賴民進黨在國會掌握絕對多數才能將這些弊案查清楚,讓這些貪官污吏的縣市長甚至總統伏法接受法律的制裁,台灣才能真正轉型正義。

台灣最大最難辦的轉型正義當然就是國民黨不公不義的巨額黨產了,國民黨在1949年敗退台灣時是一窮二白的,但在接收日產後就順手牽羊牽到自己黨裡了,後來再利用威權統治之大戰略與五鬼搬運法之大戰術搞國庫通黨庫讓黨產不斷的膨脹,最後在民國六十年代中葉(本人讀華岡經濟研究所時)國民黨的黨營事業「集團」竟變成全國第七大「企業集團」,真是鬼使神差五鬼搬運吸金大法之神效;國民黨就如此坐擁龐大的金山銀山和其他一窮二白空空如也的政黨競爭,讓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政治變成假性民主政治,害台灣諸多民主前輩之血汗白流;所以這次一定要讓國民黨在國會極小化、讓民進黨國會過半去制定較有公平正義之法律讓國民黨不公不義的黨產歸公,讓台灣的民主政治真正落實在這塊土地之上。

這次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的軍宅炒作案也爆發了軍部處理眷村改建案充滿「非法」「內線交易」「官商勾結」「剝削弱勢」之嫌疑,惟在國民黨官官相護、相互勾結之下、監察院和司法機關始終不動如山、似不關己,這很可能和最高階層有關以致讓監察院及司法機關都不敢動其毫毛,所以一定要讓民進黨擁有絕對多數的國會席次才能拿著尚方寶劍去清查弊案,不然像現在只要查國民黨政府弊案就無法出立法院的程序委員會,國民黨政府就在國會掩護下繼續為非作歹,尤其是總統直接指揮的國防部最為嚴重;王如玄能在眷村改建諸多案中勢如破竹、大有斬獲應與總統府或國防部高層有關,一定要讓下屆國會好好查一下,還給低階軍士官兵應有的公平正義;當然軍方的軍購案也是積弊甚深、街頭巷議都很難信眾,還是讓國會去正本清源、切除其弊,若無弊端亦可還軍部相關人員一個公道。

馬英九主政八年與其相關之弊端馨竹難書,柯文哲揭穿的市政府五大弊案都和他有關,頂新集團的食安風暴與他亦難脫干係,這些都需要「國會過半」才能「還馬英九清白」,千秋功過就讓新國會去評說,這是國會一定要過半的最大原因。(作者郭憲鈴係大成報總主筆、曾任全國營造公會總幹事、現任台灣國策研究會會長)(本專欄言論非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