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建置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預算 市議會有條件通過
NOWnews/
10 年前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市府交通局製訂3年計畫,擬花費4億元經費,建置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招商委外經營。市議會25日雖通過該預算,但認為委外簽約一簽就是3年,業者只負責管理,全部費用由市府承擔,此「無本生意」太不合理,聯審會做成委外契約以1年為限等4點附帶決議。
市議會25日聯審交通局預算時,在市議員蔡育輝、林美燕、洪玉鳳及杜素吟等人追問下,發現市府製訂台南市建置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3年計畫,總經費共4億元。議員們認為市府3年內花4億元建置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委外業者只負責管理不必花錢,附加價值完全沒看見,市府事先未說明,先期功課沒做好,預算書沒書面報告,實在過於草率,要求交通局將105年度營運報告送會。
綠營議員李文正、陸美祈、蔡旺詮也提醒交通局,應記取之前觀旅局曾鼓勵民間業者經營,5家腳踏車業者嚴重虧損倒閉的前車之鑑,並將契約設限1年,讓業者良性競爭。
聯審會主席蔡淑惠最後裁示通過該案預算,但做下4點附帶決議: 1、委外契約以1年為限,每年針對廠商檢討。 2、南市106年度總預算審查前,交通局應將105年度營運報告送會。 3、該基金超過1百萬元以上支出項目,應說明明細。 4、議員調閱委外合約內容,交通局應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