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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上:公告聯上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聯上三,代碼:41133)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05年02月19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25 00:00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60219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60219發生緣由:依聯上三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因應措施:(一)、依聯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本債券於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民國102年11月22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07年9月11日)止,本債券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函請櫃檯買賣中心公告債券持有人贖回權之行使,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二)、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不適用(三)、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05年1月20日至105年2月18日(四)、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5年2月18日(五)、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5年2月19日(六)、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5年1月20日(七)、債券收回手續 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05年1月20日)起至屆滿日(105年2月18日)之前一營業日止、由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贖回手續。(八) 若債權人於接獲「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目前為新台幣15.1元),以通知期間屆滿日(即為105年2月18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惟考量倘因本公司普通股市價若低於債券面額價格時,如強制轉換將使未辦理贖回之債權人權益受損,故未於上述收回權行使期間申請收回之債權人,本公司將改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取代原強制轉換作業,並於105年3月2日將價款(扣除處理費)以匯款或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掛號郵寄至債權人通訊地址。(九)、已辦理債券收回手續者,本公司將於105年2月25日,將收回價款(扣除處理費),匯入債權人帳號。如債權人未提供匯款帳號,將開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以掛號郵寄至債權人通訊地址。為確保債權人權益,如有通訊地址變更者,務必儘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1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受影響之證券期別:3受影響之證券券別: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其他應敘明事項:以105年1月13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以本公告內容為主,不再另行通知。公告類型:債券行使收回權債券代碼:41133票面利率:0.000000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債息對照表:本月底發行餘額:0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償還本金金額:0付息:0下櫃日期:0評等種類:評等機構:信用評等等級:評等日期:0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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