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南北韓雙方簽署的「關於開城工業園區土地使用費標準協議」,就進駐北韓開城工業園區內的南韓企業土地使用費作了調整。
據報導,該標準比中國重慶兩江新區龍興工業園(1.6美元)、青島中德生態園(0.64美元)、越南—新加坡工業區(0.84美元)、越南鈴中加工出口區(0.96美元)要低或相同。
北韓開城工業園區的土地使用費徵收對象確定為「實際用於生產、商業活動的土地」,面積達83-84萬平方公尺。北韓此前要求將開城工業園區第一期開發面積330萬平方公尺都納入土地使用費徵收範圍。
今後,南北韓雙方每隔4年經協商調整使用費,調整幅度限制在20%以內。相關企業需每年截至12月20日向北韓中央特區開發指導總局繳納一次使用費,但今年因協商延遲,將繳納期限延長至明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