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報導,大陸第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22日召開時,副委員長向巴平措針對大陸「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執法檢查情況作報告,提及上述情況。
報導指出,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31年來,第2次針對「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實施執法檢查。
報告說,近年來,「內地」(指大陸東半部人口密集區)的一些服務業,包括車站、機場、碼頭及出入境等安全檢查中,以及賓館、商店的入住、購物中,歧視、拒絕來自「某些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群眾(甚至包括漢族群眾)」的情況,「時有發生」。
這項報告指出,大陸國務院及有關單位雖然多次發文,並專項檢查及糾正這類行為,但問題仍然存在,「民族地區群眾反應強烈」。
事實上,進入2010年代後,維吾爾族及新疆籍其他民族(含漢族),便經常遇上這項報告提到的狀況。特別是維吾爾族,更常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面臨投宿無門,維族男性還傳出搭乘飛機前被要求脫衣安檢的歧視行為。10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