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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天博落跑遭通緝 廉政署挨批澄清

中央社/ 2015.12.23 00:00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3日電)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井天博遭判刑11年6月定讞後未如期入監,遭檢方發布通緝。法務部廉政署今天表示,並非防逃不力。

井天博(改名為井樹華)在民國98年偵辦藥事法案件,竟收賄收下涉案業者給的幹細胞製劑、馬來西亞礦區開採投資權等不正利益,濫權不追訴涉案人。最高法院11月12日將他判刑11年6月,褫奪公權6年定讞。

壹週刊今天報導,井天博原本該在1日到案執行,卻消失無蹤,就連名下市值千萬元的房產都已售出,盛傳他已逃亡加拿大,「負責監控的廉政署官員卻渾然不知」、「廉政署大失職」。

廉政署指出,最高法院判決當天,高雄地檢署就對井男啟動防逃專案,指示廉政署協助執行。廉政署成立專案小組,投入近百人次廉政官前往井男戶籍地址、相關親友住處查訪,動態蒐證長達19天,但都未發現井男行蹤,他的家人也拒絕透露。相關蒐證情況經報請高雄地檢署同意後,在11月30日停止執行防逃專案。

廉政署表示,廉政署目前專責辦理肅貪案件者僅117人,但執行防逃監控勤務須24小時派人跟監,負擔沉重。防止被告逃匿,最有效的方法是收押,呼籲法院考量防逃羈押,並修正刑事訴訟法,縮減判決確定到執行間的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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