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紡織:公告本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4/12/23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台中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甲項授信:新台幣7億元,中期擔保放款不得循環動用。(2)乙項授信:新台幣7億元,中期綜合額度得於動用期限內循環動用。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財務比率應符合合約要求。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償還銀行借款、長期投資支出及資本支出、充實中期營運資金。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銀行借款、長期投資支出及資本支出、充實中期營運資金。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