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67年次、無前科素行)下車後苦苦哀求,並說因為和朋友談事情有小酌一下,可是又不放心太太開車,所以才酒駕上路。接著又向員警表示現在可以讓其太太開車,希望員警能讓他們離去。但員警詢問黃妻有無駕照,黃妻卻心虛表示:「還沒…還沒那個…」員警只好代為移置車輛至受檢區,並將黃男施以酒測。酒測前,警員吳忠霖以警用行動電腦查證,黃妻確實無駕照,便詢問黃男:「你太太無駕照,你還叫她開,你們剛剛是下來換(座位)的,是不是?」黃男連連苦笑還想求情,吳員勸說:「不能這樣啦!小孩那麼可愛,你也要為小孩稍微想一下!如果真的沒辦法,搭計程車也比你現在這樣划算啊!」最後員警依法執行酒測,黃男酒測值為0.27MG/L,已然違反公共危險罪嫌,黃妻得知後,當場錯愕得說不出話來,全案依法帶回偵辦。
警方呼籲,酒駕已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社會大眾應珍惜自身安全及尊重他人生命權,請絕對不要酒後駕車。保安大隊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將酒後駕車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