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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瑜:當選後重視村里長法律定位

中央社/ 2015.12.23 00:00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3日電)親民黨總統候選人宋楚瑜今天說,他當選後將給村里長適當地位與權利、義務,不能讓村里長只盡義務,卻沒有法律上該有的權利,「我一定說到做到」。

宋楚瑜今天出席「全國村里長與總統候選人有約」活動,他致詞時表示,村里長都在行政第一線與民眾直接接觸,責任很重,但地位從來不清楚。他承諾,當選後將重新對村里長地位給予重視,不能出問題的時候就以公務人員的罰則來辦,但平常從來不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

他說,有些偏遠地區的村里長非常辛苦,一旦天災發生時都在第一線,既然是第一線最重要的服務幹部,未來在行政體系中,要給村里長適當的地位,並與他們的權利、義務能夠相提並論,「不能讓村里長只盡義務,沒有他們在法律上面應該有的權利」。他強調,自己一定會說到做到。

宋楚瑜表示,台灣之所以比中國大陸進步,因為台灣是主權在民的國家,村里長的產生都是人民一票一票投出來。他說,最近大陸開始學習選舉,也是從村里民開始起步,而台灣應該設立一些典範,做得比大陸還要好,做得讓大家覺得很自豪,這也是台灣民主的價值、基礎。

他說,台灣過去16年來,都是由台北市長出身的行政首長統治,「從台北看天下」,其實台灣有太多偏遠地區,物質條件、生活水準、地方建設等很多與台北有很大的差距。城鄉差距、貧富差距持續擴大,還有世代差距越來越大,這是台灣未來的危機。

宋楚瑜說,選舉要如何選一個有經驗、真正了解基層的人,他自己沒有政黨包袱、財團包袱,更沒有人情包袱,因此願意再次出來,認真為人民好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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