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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審議通過「臺糖紙漿廠原料倉庫」等文化資產

中央社/ 2015.12.22 00:00
屏東縣政府審議通過「臺糖紙漿廠原料倉庫」等文化資產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1222 14:06:55)屏東縣政府12月中召開有形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三項文化資產:「臺糖紙漿廠原料倉庫」登錄為「歷史建築」、「大鵬七村眷舍群及市場水塔等設施」登錄為「歷史建築」、「清朝下淡水營遺構」指定為「縣定古蹟」說明如下。

一、「臺糖紙漿廠原料倉庫」登錄為「歷史建築」:位於屏東市的臺糖紙漿廠原料倉庫為臺糖響應政府利用蔗渣製造紙漿的政策,於1977年建廠,後因蔗渣原料不足、運輸成本增加及環保訴求等,於1994年關廠,見證臺糖及臺灣紙業產業興衰發展歷史,其鋼鐵桁架、大跨距空間、鐵道運輸遺跡凸顯時代與技術意義,在國內已登錄文資的工業(產業)遺產之中頗具特色,又具有再利用之發展潛力。

二、「大鵬七村眷舍群及市場水塔等設施」登錄為「歷史建築」:大鵬七村位於屏東市六塊厝地區,為戰後「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所捐建,從眷舍建築形式與配置方式展現外省族群的社區特色;其大型水塔與菜市場更是當地數代居民生活的集體情感記憶。

另,大鵬七村建於戰後又為一般軍眷所居住,與具有文資身分的勝利崇仁日治高級將官眷舍有所區隔,大鵬七村列入文資更可使屏東眷村保存與研究更具有多元性與完整性。

三、「清朝下淡水營遺構」指定為「縣定古蹟」:位於長治鄉德榮村煙墩巷的下淡水營遺構,為殘構狀態的石砌城牆,見證清領時期官方為治理週邊客家、馬卡道、河洛、排灣等多族群衝突紛爭而設置之軍事指揮營歷史。

因目前建築本體持續塌陷崩壞,文資審議會議建議縣府在完成指定程序後,向中央爭取緊急加固經費,另,此遺構相關文獻記載不一,建議縣府進行研究調查,必要時採取考古試掘,以便對於此遺構之歷史緣由與文資價值有更確切之認識。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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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18567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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