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名變更組織 免申報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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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子綱雲林縣22日電)雲林縣稅務局今天表示,公司更名或變更組織,並非變更房屋產權登記的契稅課稅範圍,可免申報契稅。

雲林縣稅務局長張永靖指出,房屋因為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等原因而取得所有權者,都應該按照契稅條例規定,申報繳納契稅。

他指出,公司有時為了適應外在整體經濟環境變化,或是產業升級的需要,辦理更名或變更組織,並進行房屋登記,但並非契稅課徵範圍。

張永靖表示,公司依公司法辦理更名或變更組織,即使公司股東因而增減或持股比例變更,並未消滅該公司的法人人格,不影響法人存續,並無所有權變動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