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大隊表示,經比照航照圖後,發現「海釣族」前方主體為既存違建,後側部份有約98平方公尺的建築物為新違建,已要求業者限期1個月內自行拆除。
拆除大隊表示,新違建部分為民國98年6月25日以後產生,被認定為A類新違建,業者若未在限期1個月內自行拆除,將由拆除大隊強制執行拆除 。
至於餐廳既存違建部分,拆除大隊指出,對於妨礙都市計畫、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等情形的已認定在案的舊違章建築,依市府訂定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依序排拆,呼籲違建人切勿因利益而以身試法。
拆除大隊強調,民眾近來對於飲食安全標準提高,此類影響公共衛生檢舉案件量不斷增加,經由衛生主管機關通報後,拆除大隊將依法執行違章建築拆除,以維護公共安全、公眾交通、公共衛生等建築管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