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神明也難保!廟公非法持槍遭枋警查獲

中央社/ 2015.12.18 00:00
神明也難保!廟公非法持槍遭枋警查獲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51218 17:24:38)屏東縣佳冬鄉一名潘姓廟公違法持有改造槍械,於16日下午13時10分見警方心虛躲藏在福德祠神桌下,枋寮分局佳冬所巡邏員警眼尖發現,經盤查後在其躲藏之桌下當場查獲5顆子彈,隨後又在神明桌抽屜取出18顆子彈;潘男見形跡敗露,坦承並主動交付改造90手槍及彈匣,令警方不禁直呼:舉頭三尺有神明,歹路不可行!

所長洪文宗、警員陳和平擔服12至14時巡邏勤務,途經佳冬鄉賴家村土地公廟,見廟前停有一部機車卻不見人影,且該車為轄內記事人口潘姓廟公所有,警方隨即進入廟內查看,過程中赫然發現潘男躲藏於神明桌下,神情慌張、形跡相當可疑,經盤查後竟在神明桌下當場查獲5顆子彈;潘男起初矢口否認、支支吾吾,在警方契而不捨持續追問,且無法清楚交代子彈來源及相關用途,潘男見紙終包不住火才鬆口坦承犯行,並在神明桌抽屜內取出藏匿18顆子彈,隨後亦帶同警方至其住處,主動交付藏匿在門首橘色塑膠桶內非法改造90手槍1支、彈匣1個及先前於廟內所查扣子彈共計23顆,潘男表示其為本人防身所用,坦承犯行不諱,警方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管制條例,全案移請屏東地檢署依法偵辦。

枋寮分局分局長張桂霖肯定洪、陳二員落實巡邏勤務,能機敏細心發現可疑人、主動積極盤查,並善用技巧突破潘男心防,展現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決心,殊值嘉勉典範。分局長特別呼籲,我國槍砲、彈藥均為管制,非經法令許可,均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違者最高依槍砲彈藥刀械條例管制條例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本文含多媒體檔 (Multimedia files included):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185495.aspx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