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保二總隊葉姓員警留長髮遭免職一事,警政署16日表示,尊重總隊職權,收到決議資料,另擇期召開考績委員會,並請葉員及保二總隊相關官員列席充分說明,再由考績委員會委員謹慎審酌。
葉繼元和委任律師郭德田及聲援團體民眾17日共同召開記者會。
葉繼元說,任職警察7年多,服務期間工作表現不錯,歷年記功嘉獎不少,也曾被表揚,但完成工作之餘希望保留蓄髮,曾遇到長官建議可用提升績效爭取蓄髮,擔任員警期間也曾提報告希望蓄髮,但被駁回,長官認為是在找麻煩,之後就被懲處,並影響考績還開除。
根據記者會提供紀錄,葉繼元從民國102年3月間開始,因蓄髮遭記申誡,去年申誡達36次,考績丙等,但嘉獎達19次;今年2月起至6月間,因蓄髮遭申誡達20次。
葉繼元委任律師拿出警政署給保二總隊公文,發文日期今年8月底,內容提及「不宜率以葉員違反員警髮式規定,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給予密集申誡」。律師表示,但保二總隊仍不理會警政署,持續以蓄髮為由記申誡。
至於後續作法,律師指出,若警政署決議免職,會依複審程序向警政署及保訓會提異議,若仍維持免職決定,不排除提出行政訴訟,目前仍未接到警政署通知要求列席說明通知。104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