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郵報」今天引述印度藥品管理總局(Drugs Controller General India, DCGI)的統計報告顯示,2014年印度共有443人接受臨床實驗而死亡,僅12人的家屬獲得賠償;2013年,有590人接受臨床實驗致死,僅38人的家屬獲得賠償。
但根據印度臨床試驗最高管理機構「印度醫學研究委員會」(Indian Council of Medical Research)的規定,接受臨床實驗對象如果在實驗中死亡,實驗機構應該給予經濟賠償。
委員會還要求,所有臨床實驗,實驗機構除讓受測者簽署對所有權益都瞭解的同意書外,還應以口頭告知且把聲音記錄下來。
印度衛生與家庭福利部部長納達(J.P. Nadda)昨天告訴國會上院(Rajya Sabha),從2012年1月到2015年5月之間,DCGI已批准241件全球臨床實驗在印度進行的申請,這些試驗包括抗糖尿病、抗腫瘤和抗愛滋病(HIV)病毒等的藥物。
最近發表一份臨床試驗產業研究報告的印度社會科學研究理事會(ICSSR)工業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孟代爾(Swadhin Mondal)指出,印度許多受測者都是文盲,多數因金錢或免費醫療被誘惑接受參加臨床實驗,他們往往不知道參與試驗的風險。
孟代爾說,由於印度臨床試驗成本比中國大陸等其他國家要便宜,許多國際臨床試驗機構紛紛搬到印度;但印度必須建立確保臨床試驗沒有違背人道主義和倫理等社會規範的監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