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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保障身障者權利 台灣與國際接軌

中央商情網/ 2015.12.17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015年12月17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說,聯合國有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灣雖不是會員國,但自發遵循相關規定,和世界平起平坐,未來會提出國家報告,並每4年提出定期報告,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上午舉行2015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際研討會,邀請馬總統、政府官員、國內外學者專家、民間團體與會交流。

馬總統致詞時表示,聯合國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強調身心障礙者應該充分平等享有一切人權、基本自由,促使人權保障,已有160個國家簽署,台灣雖然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仍極力遵守國際社會的規範,自發宣示遵循國際公約的相關規定,並將公約國內法化。

他說,除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他上任後也將多項國際公約國內法化。他簽署國際公約後會按照公約的規定,送到聯合國秘書處存放,雖然明知對方不會讓台灣存放,但還是要做,結果也如預料被退回,讓台灣沒辦法加入,但國內法化讓台灣和國際平起平坐。

馬總統也說,過去曾因為膝蓋開刀、車禍受傷,短暫成為身障人士,了解身障人士的痛苦。過去很多寺廟想捐錢買救護車,他都會勸對方改買復康巴士。過去他在台北市長任內北市復康巴士只有40輛,他卸任前增加到120輛,他自己也捐了2輛,目前台灣大概有1000多輛,決策者沒有這方面的經驗還是容易有死角跟盲點,需要克服。

聯合國在2006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台灣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在2007年修正時,參考公約相關規定,納入明確規範,且為了和國際接軌,在2014年8月20日經總統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在12月3日起施行,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內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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